街道办副科长假卖拆迁房诈骗4.28亿案研究
街道办副科长假卖拆迁房诈骗4.28亿案研究
案例背景
在南京这座繁华的城市中,拆迁安置房本是为被拆迁家庭提供的安置保障,然而,却成为了一场惊天诈骗案的导火索。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环保科原副科长陈某,利用其职务之便,伙同他人,通过伪造拆迁协议、虚假租赁合同等手段,假卖拆迁安置房,骗取巨额资金,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 本案发生在2015年至2022年间,陈某伙同江苏天禄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刚,以及多位房产中介,共同策划并实施了这起诈骗案。他们谎称有低价拆迁安置房出售,吸引了大量购房者的关注。通过伪造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》及相关印章,他们成功骗取了360名购房人的信任,累计诈骗金额高达4.28亿元。
面临的挑战/问题
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公职人员滥用职权,以及拆迁领域腐败现象的滋生。陈某作为街道办副科长,本应负责拆迁工作的公平、公正执行,然而他却利用职务之便,为自己和同伙谋取私利。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,也破坏了拆迁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秩序。 此外,拆迁安置房交易本身存在诸多政策限制和复杂性,这为诈骗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。购房者在面对低价房源的诱惑时,往往难以辨别真伪,容易陷入诈骗陷阱。
采用的策略/方法
陈某等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,采用了多种策略和方法。他们首先通过伪造拆迁协议和印章,制造虚假的拆迁安置房出售信息。然后,利用中介渠道进行广泛宣传,吸引购房者上钩。在购房者交钱签订合同后,他们便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房产证,甚至通过租赁房屋虚假交付给购房者,以维持骗局。 为了掩盖真相,陈某等人还不得不不断骗新客户的钱去填补前边的窟窿。他们甚至高价回购已经出售给购房者的房屋,以避免暴露真实情况。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,使得诈骗行为得以持续多年。
实施过程与细节
陈某等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,细节处理得相当到位。他们精心伪造了拆迁补偿协议、预存款协议、申购协议等文件,并冒充房主签字。为了增加可信度,他们还展示了其他交易的资料给购房者看。在购房者交钱后,他们便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房产证的时间,甚至通过租赁房屋虚假交付给购房者使用。 为了维持骗局,陈某等人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运作。他们租用了大量房屋用于虚假交付给购房者使用,还用诈骗来的钱高价购买安置房交付给一些盯得紧的购房者。这种高投入、高风险的运作方式,使得诈骗行为得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张。 然而,纸终究包不住火。随着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发现被骗并报案,警方迅速介入调查。经过长时间的侦查和取证工作,陈某等人的诈骗行为终于被揭露出来。
结果与成效评估
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,陈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五百万元;张某刚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另有一名房产中介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二百万元。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受害者挽回了部分损失,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。 从成效评估的角度来看,本案的查处和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一方面,它打击了拆迁领域的腐败现象和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;另一方面,它也提醒了广大购房者在面对低价房源时要保持警惕、理性消费。
经验总结与启示
本案的经验总结和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- 加强公职人员监管:本案暴露出公职人员在拆迁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、滥用职权的问题。因此,必须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管力度,完善相关制度和法规建设,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、廉洁从政。
- 完善拆迁补偿机制:拆迁安置房交易存在诸多政策限制和复杂性,这为诈骗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。因此,必须完善拆迁补偿机制建设,明确产权归属和交易规则等关键要素,降低交易风险和复杂度。
- 提高购房者风险意识:购房者在面对低价房源时要保持警惕、理性消费。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时,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,核实房源信息和产权归属等关键要素,避免陷入诈骗陷阱。
- 加强法律制裁力度:对于利用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进行诈骗的行为,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。同时,应加强对相关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力度,规范市场秩序、保护消费者权益。 综上所述,本案作为一起典型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、诈骗国家拆迁款的重大案件,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和启示作用。我们必须从中汲取教训、总结经验教训、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监管机制、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等方面入手,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、有序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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